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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太太离婚补偿标准

发布时间:2022/05/18 作者:家理律师咨询网

离婚律师认为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该种情形下,以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为前提。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补偿金额,但一般司法实践中判决不会超过5万元。

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判决的离婚纠纷中,女方主张其作为全职太太照顾家庭5年,作为5年婚姻期间家务劳动的补偿,应当获得家务补偿款5万元。有专家认为,家务补偿是对家务劳动付出较多的一方进行补偿,还有对其牺牲能力提高、学历增长的机会。毕竟在外工作一方,离婚后,还可以继续享有一直在外工作时积累的资源、包括人脉资源等。离婚后因为身份地位不变,还可以持续稳定地获得相对多的收入。但是长期在家里默默付出的这一方,他离婚后就会涉及到一个重新回归社会的困难。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未具体规定补偿标准,故其核定金额应由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合理定夺。根据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主审法官冯淼法官表示,5万元经济补偿主要考虑到了双方婚后共同生活的时间、女方在家务劳动中具体付出的情况、男方个人的经济收入和当地一般的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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