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理律师事务所王利萍律师、杨巾芮(实习律师)代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顺利调解结案,为我方牛女士成功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为感谢家理律师的悉心服务,牛女士为两位律师送来了“服务优质、专业敬业”的锦旗。
两位律师接到案件后,迅速了解了本案详情,牛女士和徐先生经朋友介绍相识相恋,2013年结婚,二人均系再婚,婚后徐先生住在女方家,双方性格差异较大、在生活中分歧颇多。2014年二人生育一子徐小弟,男方对孩子漠不关心,孩子生活起居均由牛女士及其牛女士母亲照顾。长期不和谐的婚姻关系,使牛女士身心俱疲,她求助于家理,牛女士的最大诉求是快速离婚并保住孩子的抚养权。
虽说牛女士夫妻感情淡漠且分室而居,但是二人结婚7年,一次起诉法院直接判离的可能性不大。并且考虑到尽量降低父母离异对孩子的心理伤害,王律师认为本案最好的选择是调解离婚,争取避免双方情绪对抗,矛盾升级。
为保障我方牛女士顺利离婚争取到抚养权,家理的两位律师和对方进行了多轮协商和耐心细致的沟通,寓法于理、寓情于境,最终说服徐先生认可我方观点,同意调解离婚。在积极寻求双方调解可能的同时,家理律师还整理出牛女士作为抚养孩子的主力,这些年为孩子花销证明、我方经济收入等证据。力证我方牛女士职业为医生,工作稳定社会地位高,而对方收入较低,我方不管是在教育层面还是经济层面均优于徐先生,也主张我方当事人对家庭和子女有更多贡献,能够给孩子更健康的生活环境,所以孩子应该判由我方抚养。
最终本案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同意离婚,婚生子徐小弟由我方牛女士抚养,徐先生享有探望权。
在两位家理律师的不懈努力之下,本案得以快速调解结案,以最为平和的方式帮助牛女士解除了婚姻关系,在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的同时有效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
离婚不是“不幸”的代名词,争取孩子抚养权也并非一定要“兵戎相见”,通过调解离婚有利于平息双方激烈的争论,亦可反映当事人自己的选择,满足了自己和儿童的实际需要,从而减少愤怒和敌意。如遇复杂情况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在法官、律师等第三方的参与下,以未成年子女利益为重进行调解,使离婚对未成年子女的伤害降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