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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动态

2018/08/23婚后五天男方执意离婚,帮助免除返还彩礼负担

案情简介原告:孙先生被告:师女士被告律师:易轶律师、胡梦蝶律师孙先生与师女士于2013年6月相识,2014年1月确立恋爱关系。2014年12月24日,孙先生与师女士登记结婚。2014年12月25日,孙先生父亲向师女士银行账户转账30万元。2014年12月24日至27日,师女士父母在其老家山东省青岛市

2017/10/17细解拆迁安置协议,帮助非农的外来媳妇分得拆迁利益

在办理本案过程中,我们面临的最大难题是,如何确定沙女士应得的拆迁利益,主要的争议焦点在于沙女士是否可以享有宅基地区位款、房屋重置成新价、搬迁安置费用以及优惠购房面积?

2017/10/17搁置争议,为男方保住三套房产

顾女士第二次起诉离婚后,王先生在第二次开庭结束后找到我们,委托我们代理应诉。此时,王先生已经同意离婚,但两人名下有三套房产、两辆车、两份人身保险合同、股票、公积金等财产,王先生希望能至少保住两套大面积房产(即1号和3号房产)。

2017/10/17巧解婚内财产协议本质,助女方获得全部房产

在本案中,虽然双方签署有婚内财产协议,约定两套房产归李女士所有,但是这份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如何,还需要充分论证。一般来说,因同时涉及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婚内财产协议很难被法院认定有效。作为李女士的代理人,我们从以下三点着力,最终促使法院认可了协议的效力。

2017/10/17婚内出轨不一定构成法定过错,为男方规避离婚损害赔偿

从案件的证据情况来看,对方手里掌握着刘先生婚内出轨以及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对我方极为不利。如果应对不当,两种情形都可能导致刘先生需大幅少分夫妻共同财产。

2017/10/17强调安置性质,助女方保住婚内获得的宅基地区位价补偿款

我方律师认为宅基地权利是专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权利,本案争议的宅基地补偿款系徐女士婚前个人财产的转化形式,应为徐女士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范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