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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律师告诉你,离婚哪些财产可以分割?要考虑什么因素?

发布时间:2023/04/21 作者:家理律师咨询网

夫妻离婚的原因各式各样,但离婚纠纷的内容却大差不差,除了子女抚养监护权的归属,大家更关心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那么,夫妻离婚时有哪些财产是可以分割的?财产分割又有哪些因素需要考虑呢?下面就让诉讼离婚律师‍为大家科普一下。


诉讼离婚律师告诉你,离婚要进行财产分割要考虑什么因素?有哪些财产可以分割?.jpg


一、离婚财产分割要考虑的因素

1、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过程,法官在财产分割时,通过会认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分割时会适当多分一部分的财产。这是等同于让过错方承担离婚损害,给与对方的责任赔偿,也是对于受害方在法律体系上的救济,充分体现出法律的公平性。

2、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原则,所有的法律体系都需要满足,它是最基础的。公平原则的目的是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用于调控民事主体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从而确定相应的民事权利与责任。离婚不是单单终止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而已,它还涉及着离婚夫妻及子女等一众家庭成员的相关利益。因此,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必须适用公平原则,一方面来说是为了合理分割夫妻现有的共同财产,另一方面而言还需要考虑清算夫妻间的经济利益,保证财产的分割是在公平的前提下处理的。

3、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婚姻法规定了约定的形式、范围及对第三人的效力,这有利于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夫妻因各种原因的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的需要,体现了夫妻享有的平等财产权利,这样能够有效减少家庭纠纷,更好地保护当事人合规合法的个人权益,也能够很好地促进家庭经济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在照顾程度的把控上,应当依据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大小以及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实际情况,由法官依情依法双向齐下地进行斟酌判定,“照顾”只应向无过错一方作适当的倾斜,而不能失去公平的原则。

二、离婚哪些财产可以分割

1、工资、奖金。工资、奖金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基于劳动而获得的报酬和基于劳动而获得的工资以外的报酬,其性质都是劳动报酬,包含货币和有关财物。值得注意的是,现实生活中劳动报酬在以各种形式出现,如红包、津贴、房补、互助金等不同名义出现的收入越来越多,数额也越来越大,这些都应视为工资、奖金性收入,应当纳入工资、奖金范围,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主要指农村中的农业生产和城市里的工业生产以及第三产业等各行各业的生产经营收益,有劳动收入,也有资本收益,如股票债券收入、股份、股权等。

3、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基于知识产权而获得的财产收益,仅指基于知识产权而获得财产权,而不包括知识产权的人身权。

4、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实际取得财产权的,赠予合同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赠予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诉讼离婚律师告诉你,离婚要进行财产分割要考虑什么因素?有哪些财产可以分割?2.jpg


综上内容就是关于“哪些财产是可以分割的?”以及“财产分割又有哪些因素需要考虑呢?”的详细解答。但是这些解答都只是一个大框架的描述,而每一个离婚案件都是独特的,情况都不尽相同,所以为了更好地解决财产分割纠纷,还是应当找职业的诉讼离婚律师‍进行了解,让诉讼离婚律师‍代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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