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切换】

B北京

S深圳

S上海

咨询热线:13240154941
经典案例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成功案例> 经典案例> 夫妻协议离婚后,房产如何过户给子女?
相关动态

夫妻协议离婚后,房产如何过户给子女?

发布时间:2022/05/12 作者:家理律师咨询网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夫妻采取登记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可以对财产进行细致的规定,也可以约定将房屋归子女所有。如果离婚协议已经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双方已正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该份离婚协议便正式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归子女所有的,离婚律师认为能否过户需要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如果该房屋上不存在尚未偿还的贷款,以及不存在抵押等权利负担,则可以直接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将房屋过户给子女,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旦将房屋过户给子女,那在子女成年之前房屋的流动性将会受到极大的限制;
第二种情况,如果该房屋还有贷款未偿还,则能否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需要咨询抵押权人,即银行,只有在银行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一般来说,对于尚有贷款未偿还的房屋,银行一般对于办理房屋变更登记会极为谨慎,因为会涉及到偿债能力的评定,如果要将房屋过户给未成年人,而未成年人大概率不存在偿债能力,因此银行同意过户给子女的概率较低。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