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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离婚子女抚养权分配原则?争抚养权需要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2023/09/07 作者:家理律师咨询网

  每对夫妻在婚姻中的状态都是不同的,有些夫妻过的幸福甜蜜,也有些夫妻三天一小吵,两天一大吵,无论是哪一种相处模式,只要双方懂得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并且守住婚姻的底线,就可以维持下去。

  在婚姻生活中,爱情终将会慢慢的不再被提起,彼此给予对方更多的是守候和扶持,因为生活总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趋于平淡,就如同再好的茶,冲的次数多了,也会变淡,所以如何在平淡的日子中经营好婚姻,是夫妻双方一生的课题。很多夫妻正是因为找不到合适的相处方式,不知道如何经营好婚姻关系,才造成了离婚的局面。

  离婚时双方需要对财产、债务、子女抚养权等进行分配处理,在这些问题上很容易产生分歧。其中,有孩子的夫妻往往更加关注子女抚养权的问题。

  (一)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分配原则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 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当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分配抚养权时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以上就是家理为大家介绍的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分配原则。对很多父母来说,孩子已经成为自己心中最重要的人,所以离婚时取得孩子的抚养权也成为了最重要的诉求。离婚律师提醒大家,在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时候,要以给孩子良好的成长教育环境为前提,因为离婚毕竟对子女会产生影响,所以要尽可能减少离婚给孩子的伤害。

  如果在离婚过程中出现子女抚养或者其他方面的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离婚律师,帮助自己出谋划策,维护权益。如有需求,可以随时联系我们进行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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