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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制夫妻,一方欠债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2/11/28 作者:家理律师咨询网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价值观的转变,年轻夫妻结婚之前约定双方“财产AA制”。虽然“财产AA制”在一定程度上带给夫妻经济独立,但如果第三方债主拿着借条找上门来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由要求二人共同承担时,应该如何处理呢?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之间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所有的方式,这种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是,该法第十九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所以这个约定,对他们夫妻二人是有效的。但是在夫或妻一方对外负有债务时,债权人是很难知道的。在此情况下,第三人是否明知,应当由夫或妻明白、清楚地告知第三人。是否已告知,也应当由夫或妻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就不能以有约定为由而对抗第三人。
  一、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另一方是否承担还款责任?
  其实关键还是要看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未在借条上签字的夫妻配偶也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未在借条上签字的夫妻配偶就不承担还款责任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首先,债权人对基础的债权债务关系需要尽到举证责任,例如举证《借条》《借款协议》,并且夫妻双方均作为债务人签字,或者虽然在签订《借条》《借款协议》时仅有夫妻一方签字,但事后夫妻另一方通过其他形式追认,例如出具《还款承诺书》等。
  其次,债权人仅能证明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负债的,对于日常家事范围内的债务,对于超出日常家事范畴的债务,原则上不作为共同债务,债权人主张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举证证明,例如证明债务用于购置家庭住房等。如果债权人不能证明夫妻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综上所述内容为AA制夫妻举债的相关解决思路,如果您仍有疑问或者需要法律帮助,可联系我们相关婚姻家庭律师,专业财产分割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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