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切换】

B北京

S深圳

S上海

咨询热线:13240154941
经典案例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成功案例> 经典案例> 婚后一方骗取另一方财物是否构成犯罪?
相关动态

婚后一方骗取另一方财物是否构成犯罪?

发布时间:2022/09/19 作者:家理律师咨询网
  婚姻中所有的离婚都是有迹可循的,我们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当感情频现危机,也就意味着婚姻出现问题了。
  在以往的离婚案件中,有这样一位当事人,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诈骗的行为骗取财物,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众所周知,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诈骗的行为骗取另一方财物的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综合考虑所骗取的财物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骗取财物一方作为诈骗方,即夫妻关系一方是否因此而获得了利益并而因此产生了损失。



  如果一方仅是以诈骗的方式而取得了一方名下的存款或其他财产,但该财产仍旧在性质上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此时并没有因此而获得损失,而诈骗方也并没有因此而获得利益。因此该行为并不构成诈骗行为。
  但如果一方和第三人以诈骗的方式骗取另一方的财产,另一方因此受到了损失,一方和第三人因此而得到的利益,那么该行为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诈骗行为。
  也就是说,判断妻子的第三人骗取丈夫财产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看犯罪嫌疑人主观上的目的、客观上是否获得了财物并及时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以及被害人他在支付钱款时主观的心理状态是否产生了错误认识、以及夫妻关系,还要财产的性质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在婚姻关系如此脆弱的今天,找一名专业律师的介入,帮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