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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去世后留下的房产儿媳有权继承吗?

发布时间:2022/04/29 作者:家理律师咨询网
丧偶儿媳是否对公公婆婆有继承权要看是否尽到赡养义务,以及尽到多少赡养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公婆婆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一顺序其他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上的赡养,生活费用的提供是最基本的。当被赡养人患病时应当提供医疗费和护理费,如果老人没有住房,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除了物质上的帮助,对于身体不好、没有自理能力的的公婆应给以照顾、扶助。除此之外,对于老年人精神上给予慰藉亦是必要的。如果丧偶儿媳不能证明自己对公婆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就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
因此对于公公婆婆去世后留下的房产作为儿媳是否有权继承,易轶律师认为要看儿媳一方是否有证据证明尽到主要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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