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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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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当婚姻遭遇第三者介入时,及时通过婚内财产协议固定权益成为许多受害方的选择。本文将从法律实务角度解析此类协议的签订要点,帮助当事人合法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且优先于法定财产制适用。需特别注意的是,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否则可能导致部分条款无效。
财产范围明确化
应详细列明现有财产(房产、车辆、存款等)及未来可能获得的财产类型,建议采用“列举+概括”方式表述。例如:“位于XX小区的房产(房产证号XXX)、名下所有银行账户余额及理财产品均属个人财产”。
过错责任条款设置
可约定若再次发生出轨行为,违约方需放弃部分财产份额或支付惩罚性赔偿金。但需注意补偿金额应与实际经济能力相匹配,过高主张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显失公平。
债务隔离安排
明确单方举债的责任承担规则,防止一方恶意制造共同债务损害另一方利益。建议加入“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单方借款均为个人债务”的条款。
意思表示真实性保障
必须确保双方在完全自愿状态下签署,杜绝胁迫、欺诈情形。实践中推荐采用录音录像辅助证明签约过程的真实性。
公证强化效力
虽然法律未强制要求公证,但经过公证的协议在诉讼中更具证明力。特别涉及大额财产处分时,建议办理公证手续以增强公信力。
动态更新机制
随着家庭资产变化,应及时修订补充协议。重大财产变动(如房产买卖、公司股权变更)后需重新确认约定内容。
避免出现“净身出户”等极端表述,此类条款可能因违背公平原则被认定无效。同时注意不得限制人身权利,例如剥夺子女抚养权或探视权的约定均属违法无效。
建议在专业律师指导下拟定协议文本,确保条款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实现权益保护目的。必要时可同步收集对方过错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备后续维权使用。通过合法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既能震慑潜在违约行为,也为可能发生的财产争议提供解决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