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切换】

B北京

S深圳

S上海

咨询热线:13240154941
婚姻普法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文书下载> 婚姻普法> 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约定后是否可以增加
相关动态

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约定后是否可以增加

发布时间:2022/10/31 作者:家理律师咨询网

一般来说,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主要受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生活水平三大因素影响。有固定收入,给付金额占月总收入的20%-30%,不超过月总收入50%;无固定收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有特殊情况的,适当提高或降低。

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约定后是否可以增加

但在现实生活中情况更为复杂,比如当事人心理发生改变、社会物价水平提高,意外事故等。那么人生百态面前,已经达成协议的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能不能申请提高呢?下面以两个典型案例说明 。

案例一:原告张某的双亲于2008年在河南离婚,父亲当庭一次性给付抚养费23000元。2013年张某所上小学学费为3600元/年,其母亲收入靠打工。后张某诉至法院请求其父每月给付抚养费1000元,到其满18岁为止。本案中23000元折算约平均每月62.5元。而2012年河南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为平均每月419元。因此当地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张某要求增加抚养费的请求。

案例二:原告母亲与被告在调解离婚中约定其父在每年1月底前支付当年抚养费8400元,至年满18岁止。原告以近年物价上涨、生活及教育费用增加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每月4000元,直到能独立生活为止。经调查,在原告提交的证据中,大多是参加兴趣培训班,非义务教育阶段必需内容,同时无法证明实际花费。遂判决被告于每年的1月份前支付原告当年抚养费12000元,直至18周岁,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约定后是否可以增加

据《民法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金额;

(3)其他正当理由。

案例一属于典型的情形一,而案例二中原告的主诉原因培训班,应当是孩子和家长自愿选择,需征询被告意见,根据父母经济能力来决定的,且举证不足。虽然法律赋予了子女可以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原定数额抚养费的权利,但该权利不应在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合理的情况下行使。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