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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子女继承权可以获得吗?

发布时间:2023/02/16 作者:家理律师咨询网

随着离婚的情况越来越普遍,离婚造成的衍生问题——离婚子女继承问题也出现了。离婚子女究竟有没有继承权呢,这让很多人疑惑。然而我国法律完备,已经规定了离婚后的子女继承权问题,下面详细介绍下,主要根据子女类型分为以下三种:

离婚子女继承

1、亲生子女

我国法律规定,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继承权源于血亲关系。不论父母是否离婚,子女是否由其扶养,都不影响其之间的血亲关系,因而均不影响其亲生子女的继承权。如果亲生子女被收养的请参考下一种。

2、养子女

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继承权源于收养关系。收养行为使得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建立。因此,养子女在收养关系成立的情况下只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如果养子女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依据《继承法》的规定,可以在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同时,继承亲生父母的适当遗产。

3、继子女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继承权源于拟制血亲关系。所谓继父母子女关系是指父母一方离婚或死亡后,双方或一方再行结婚,形成的非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了扶养关系,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就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继子女可以像婚生子女一样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成为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

这样看来,亲生子女与养子女、继子女的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都清晰了,如果您需要我们律师的帮助取得离婚子女继承权,无论您是以上三种中的哪种父母子女关系,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每个案件都成立由“2 3”婚姻律师团队组成的办案团队,以维护当事人利益为导向,为您尽可能争取父母离婚后的子女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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