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北京
S深圳
S上海

搜索发现
遗产纠纷






























B北京
S深圳
S上海
搜索发现
遗产纠纷在离婚后,依据协议约定支付子女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然而现实中,不乏一方拒绝履行该义务的情况,此时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有效维权成为关键问题。本文将从法律规定、救济措施及执行要点三方面展开分析。 一、法律依据与责任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若双方已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抚养费
一、法律依据与基本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离婚时财产与债务分配需遵循以下原则: 共同财产均等分割:原则上夫妻各得50%,但可因过错、贡献等因素调整; 共同债务共同承担:需以家庭共同生活为目的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照顾无过错方:若一方存在重婚、家暴等过错,可酌情多分财产;
一、法律依据与核心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核心原则,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年龄与意愿: 2周岁以下:原则上随母亲生活,除非母亲无抚养能力或存在严重不利于孩子的情形(如吸毒、重病等); 8周岁以上:需尊重孩子真实意愿,法院可能单独听取其意见。
一、法律依据与基本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年龄与意愿: 2周岁以下原则上随母亲生活(特殊情形除外); 8周岁以上需尊重孩子真实意愿。 父母抚养能力: 经济条件
一、探视权的法律依据与性质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探视权是父母的法定权利,不因离婚而消灭。即使抚养权归属一方,另一方仍有权通过会面、联络等方式参与子女生活,保障孩子的情感完整。阻碍探视的行为不仅侵犯法定权利,还可能对孩子的心理健康造成损害。 二、阻碍探视的常见情形与法律定性 (一)典型阻碍行为 直接拒绝配合:
一、法律定性:婚前首付与婚后还贷的性质区分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并登记于己方名下的房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离婚时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核心原则为: 首付部分: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还贷部分:无论用哪一方收入偿还,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