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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女起诉继母争遗产 张萍律师助老人保住房产获赠锦旗

发布时间:2021/04/25 作者:家理律师咨询网

近日,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萍、李转红(实习律师)代理的一起遗嘱继承纠纷案调解结案,在张萍律师的帮助之下,年过六旬的冯大妈保住了房产,和自己应得的份额。为感谢张律师的全力协调和专业服务,老人特送来了 “挺身伸张正义,全力维护公平”的锦旗。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萍(右一)、李转红(实习律师)(左一)收到锦旗

 

田大爷与原配偶韩女士育有两子田某一、田某二,1995年韩女士因病去世,1999年田大爷与冯大妈相恋并登记结婚。同年田大爷与单位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与冯大妈共同购买了北京市海淀区某号楼某单元901号房屋,购房时使用了二人工龄,2017年,二人共同出资购买了某区601号房产。

 

2020年田大爷因胃癌去世,办理丧葬后不久,田某一就以继承纠纷为由起诉了冯大妈,态度强势要求分割遗产,冯大妈万般无奈之下,求助家理律师事务所维护自己的权益。

 

张萍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了解了老人一家的情况。冯大妈难过地告诉张律师,田大爷患癌后,一直是自己尽心照料,田某一和田某二极少露面,也未尽过任何赡养义务。但是,田某一认为海淀区某院901号房产为田大爷与原配偶韩女士的共同财产,自己理应继承。老人丧期未过,田某一就多次携家属对冯大妈进行指责质问,强势索要田大爷的遗嘱。

 

张律师十分同情冯大妈的遭遇,为了给老人争取利益最大化,张律师不厌其“繁”,细致整理了田大爷与冯大妈的结婚证、901号、601房屋的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银行收据、结算等多项有利证据,并制作成清晰的证据表格,以证明两套房产均为田大爷冯大妈的共同财产。其次通过我方收集的住院病历、护工收据、与二子的通话记录等证据可知冯大妈对田大爷尽了全部的赡养、扶养义务,在分割被继承人存款时,应当多分。再次通过梳理田大爷留下的公证遗嘱,我们发现遗嘱中明确指明901号房屋全部份额留给冯大妈,601号房屋田大爷名下份额则留给了两名子女。

 

面对详实的证据,对方当事人不再强势,出于尽量避免矛盾激化的考虑,张律师在竭力为冯大妈争取利益的同时,积极寻求双方调解的可能。由于双方此前隔阂颇深,致使这起案件在调解方面有相当大的难度。在详实的证据面前,对方不再坚持,同意调解,法庭之下张律师及时安抚双方的焦虑情绪,避免了矛盾升级。

 

最终,在张律师的耐心协调之下,本案经调解结案,海淀区某院某901号房归我方冯大妈所有,昌平区某院某601号房屋由田某一、田某二共同继承,份额各占50%,田大爷名下存款冯大妈继承大部分,田某一、田某二各自分得36万7千元,抚恤金亦归我方冯大妈所有。

 

家理律师提示,如今离婚、再婚是很常见的现象,很多父母离异后再重组家庭,有新子女。由于大多数再婚家庭财产关系比较复杂,为避免在继承时出现纠纷,应未雨绸缪。再婚者在世时,应积极妥善处理好家庭关系,如遭遇复杂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婚姻家事律师,避免因财产纠葛导致亲情割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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