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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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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同居者在享受来去自由的同时,也常常因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而时刻面临着债权债务处理、财产分割、遗产继承等财产之争。《民法典》明确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嘱继承的方式多种多样,但公证遗嘱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虽然公证遗嘱的最高法律效力已经取消,但对减少矛盾纠纷仍有很大作用。因此,在实践中应注意遗嘱的公证。
如果男方的父母去世,男方作为其父母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是有权继承其父母所留下的遗产,但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女方是否有权分割的关键在于男方继承其父母遗产的时间节点。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公证过的分家协议或遗嘱并不能当然成为各类遗产分割文件中效力最高的文件,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同时,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产继承会有很多种情形,其中存在很多问题是会让大家产生疑问的。例如丈夫在一场车祸中去世了,但是妻子现在怀孕8个月了,那肚子里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会选择通过订立遗嘱来对自己日后的遗产进行分配,但有时会出现先后订立了多份遗嘱的情况,每一份内容有所不同,那么到底应该以哪一份为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