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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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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当一份形式完备的自书遗嘱横亘眼前,法定继承似乎已成定局。 近日,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高冀弘、专职律师王文霞代理的一起遗嘱继承纠纷中,面对女儿(化名车小妹)白纸黑字将全部遗产留给母亲(化名路女士)、父亲(化名车先生)近乎“净身出户”的严峻局面,高律师团队抽丝剥茧锁定关键证据,通过专业调解为委托人车先生争取到120万元补偿,为涉特殊群体遗嘱效力争议提供了突破性解决方案。
在很多遗嘱继承案件中,都会涉及到被继承人行为能力的鉴定。因在我国民法典中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法律行为无效或者待定,那么如果鉴定出行为能力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较有利于推翻遗嘱效力。 近期,在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中,北京家理的王红月律师通过调取被继承人的就诊记录证明、社保报销记录等,最终推翻对方持有的遗嘱。使得我方当事人获得被继承人六分之一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如果是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如果没有做出书面表示,视为接受继承。如果是遗赠抚养协议,只要没有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就视为放弃继承权。
私生子可以参与遗产分配。私生子是法律规定的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受到伤害或者歧视。父母和子女有权相互继承遗产。非婚生子女是继承人的第一顺序。
《民法典》实施后,这种情形应当由债务人生前住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贵产管理人,债权人直接找遗遗产管理人主张权利即可。可能是《民法典》今年实施时间不长,在实践中,民政部门或者村委会不太愿意作遗产管理人,怎么办?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指定民政部门或者村委会作为遗产管理人,然后向其主张权利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