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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如果是女方单方面出资属于共同财产吗?

发布时间:2022/05/13 作者:家理律师咨询网
首先要确定的是女方的出资能不能证明是个人财产,其次要确定的是购房方式是全款还是贷款。

离婚律师认为一般来说能证明出资来源是个人财产的常见情况有几种:

(1)女方婚前有房,且售房款没有与其他财产混同;(2)某笔存款原本就是女方的婚前存款,婚后没有与其他财产混同;(3)两个人有协议约定,约定为某笔存款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4)女方与他人有约定,是他人单独赠与给女方的存款等。

在能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基础上,如果是以全款的方式购买,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如果是以贷款的方式购买,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但是会考虑相应的出资问题,有可能会在平分的基础上适当照顾出资多的一方。
在不能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基础上,无论是以全款还是以贷款的方式购买,都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法院一般会按照平均分割的原则来处理。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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