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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前男方买房女方出装修钱,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 

发布时间:2023/06/09 作者:家理律师咨询网

  男女双方结婚,买房也成了必需,房子总少不了合计买房、装修的事情,生活很多夫妻都会选择一方买房另一方负责装修。北京离婚律师最近就遇到一位女性当事人咨询房产分割的问题,她的情况是男方出资购房,女方出钱装修,那么现在想离婚,房产应该如何分割呢?


  北京离婚律师分析:

  如果房产是男方婚前购买,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那么房产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女方出钱装修部分,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男方只针对装修的残值部分补偿给女方。结果就是房子在增值,但都是男方的个人财产,与女方无关;装修在贬值,女方只能得到离婚时的装修残值。

  对于房产的分割,在进入诉讼程序后,法院分割依据主要为房屋本身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房子本身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对房产分割时,同时将房屋装修作为房屋附属价值进行分割,而非单独计算装修价值再进行分割;

  2、如果房子本身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才会涉及到没有房屋份额的一方主张分割装修价值,法院针对装修单独认定。

  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房屋,婚后若无产权变更,在婚后另一方出资进行修缮,此部分的装修增值不会改变房屋的所有权,若双方离婚时房屋仍属于原所有权人。增值的部分中属于另一方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扩建的,原有部分属于房屋产权人的个人财产,扩建部分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总而言之,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购房的时候,由于购房合同比较正规,支付房款集中,在证据的保留方面有极大的便利。但是出资装修则不一样,很多新婚夫妻在装修的时候,没有签订装修合同和保留装修支付凭证的习惯,导致后期发生纠纷时举证极为困难,无法认定装修款项的支付情况。

  婚姻是两个人的事,彼此的付出都非常重要,若对方心里有你,一定不会让你吃亏。柴米油盐里,没有这么多斤斤计较,只有相爱才能长久。

  综上所述内容为房产分割的相关问题解答,果您仍有疑问或者需要法律帮助,可联系北京婚姻家庭律师,专业婚姻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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