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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办理离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离婚程序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4/23 作者:家理律师咨询网

  离婚登记与结婚登记不同,相比之下离婚耗费时间更长,手续也会更加复杂一些。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夫妻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离婚的相关事宜,但是有一些夫妻却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那么离婚都要经历哪些手续呢?

  离婚需要带齐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还有双方的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分析与法条引用】

  1.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需要注意离婚冷静期的问题。


      北京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

  1、由当事人到离婚登记处申请离婚;

  2、婚姻登记机关对此申请进行初审;

  3、审理完成后,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4、接下来由夫妻双方经历30天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共同到离婚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

  5、婚姻登记机关再次进行审查;

  6、最终符合要求的可以进行登记、发放离婚证。

      北京诉讼离婚程序:

  一、 确定管辖法院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 准备立案时所需的材料

  起诉书、原告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告的身份证(户中本)复件、被告的居住证明、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成年子女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三、 立案成功后,人民法院会通知夫妻双方提交证据材料、开庭时间。

  离婚案件要求夫妻双方都要到庭参加庭审,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四、 离婚诉讼时长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是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六个月。


  以上内容就是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和相关的程序,离婚过程中会涉及到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等问题,夫妻双方在处理这些离婚事宜的时候经常发生纠纷,为了维护自己的财产利益,离婚时建议大家及时咨询北京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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