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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公证继承房产?

发布时间:2022/10/13 作者:家理律师咨询网
  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经常会有当事人咨询:如何公证继承房产?
  一般来说,如果您是被继承人想要设立公证遗嘱,根据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



  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之规定,您可以携带身份证、房产证等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前往公证处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书写遗嘱,并由公证处工作人员见证完成,出具公证书。被继承人去世后,各继承人可以按照公证遗嘱的内容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继承过户的手续。
  如果您是唯一的继承人,或与其他继承人达成一致意见,在被继承人现已去世的情况下,希望通过公证的形式表示接受继承房产。那么,您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等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前往公证处办理法定继承的公证,如有多个继承人需要多人一同前往。如果您与其他继承人达不成一致意见,则无法办理公证手续,需要经过诉讼途径确认继承情况,后可持生效的法律文书,即调解书、判决书,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继承过户的手续。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如何公证继承房产的相关解答,如果您的情况较为复杂,欢迎随时私信或留言,专业律师帮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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