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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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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在法定继承的情形下,被继承人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叔叔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就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继承人去世,那么子女的子女可通过代位继承获得相应的遗产。若以上继承人均不存在,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开始继承,若第二顺序继承人也都去世的话,那么兄弟姐妹的孩子可以代位继承。也就是说,此时,侄子可作为代位继承人继承部分遗产。
遗嘱见证人死亡的,遗嘱仍有效。只要符合条件,遗嘱就有效,见证人的死亡不影响遗嘱的有效性。遗嘱见证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而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不健全的人。
北京遗产继承纠纷律师认为遗嘱合法有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具有处分权;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自民法典实施后,遗嘱的形式可以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公证遗嘱。不同的遗嘱形式,所生效的条件也不相同。立遗嘱人要根据自己订立
遗产继承使用《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
易轶律师认为遗产继承证明的书写方式如下:需要写明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地址等;需要写明遗留财产的详细情况,包括遗留地点、内容及明细条款等;如为公证处证明遗产继承,还需写明公证处的名称,公证人员的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具体日期。公证书当中应当依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进行制作,由公证员签名或者是加盖签名章,并且加盖公证机构处的印章。 示例:遗产继承证明书 证明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