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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起诉离婚,多久可以自动判离?

发布时间:2022/06/01 作者:家理律师咨询网
以北京地区为例,通常离婚案件按照可能会先进入调解程序,时间在1个月左右,如未调解成功会进入简易程序,一般需要三个月时间,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二审期限是三个月。因此,离婚纠纷一般少则四个月,多则七个月。
但是第一次起诉离婚时,若对方坚持不想要离婚,法官认定你们夫妻感情没有完全破裂,那第一次起诉一般不会判离,您需要等判决生效六个月之后再提起第二次诉讼;第二次起诉离婚,不管对方同不同意离婚,法官一般情况下都会判离。按照这个期限计算,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最终离婚目的,那差不多就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在涉外离婚诉讼中,由于程序更为复杂,若另一方存心拖延的话,时间就会更久。
但目前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民法典》明确了,法院判决不予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法院应当判决离婚。离婚律师认为这一法律规定,避免了当事人的多次诉累,但因生效时间不长,具体的法律适用情况还并不确定,需要等待司法实践的更一步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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