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切换】

B北京

S深圳

S上海

咨询热线:13240154941
经典案例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成功案例> 经典案例> 北京离婚律师咨询:离婚前发现对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相关动态

北京离婚律师咨询:离婚前发现对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06/16 作者:家理律师咨询网

  曾经恩爱夫妻却在离婚时绞尽脑汁争夺财产,有的人甚至千方百计的去转移财产。那么离婚诉讼马上要开庭了,发现对方财产转移怎么办?这种情况在实践生活中并不少见,下面北京离婚律师教大家遇到对方转移财产该怎么做。

  一般来说,财产转移不属于可撤销的行为,因而是无法撤销的。但是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主张股权转让行为属于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是无效的,因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举证证明对方的转让行为是无效的:

  (1)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为夫妻共同价款;

  (2)转让人为擅自恶意转让夫妻财产,未经另一方同意,侵犯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3)受让方并没有支付合理的对价,转让人主观上有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故意;(4)受让方明知受让股权为夫妻共同价款,且双方在离婚诉讼中,受让方恶意受让该价款,不构成善意取得。

  如果证据充分,能够证明双方构成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那么法院有可能判决转让股权的行为无效,从而保护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转让人与第三人的股权转让行为有效,另一方也可以主张分割股权转让所得的财产。


  另外,北京离婚律师提醒大家:

  夫妻可以对大宗存款设置共管账户防止对方擅自转移;一旦发现对方有财产转移的迹象,要留心对方银行卡的账号,以便向法庭提供合法的证据。还可以从交水电费、手机费等收据,了解对方名下的银行账号信息。若在发生离婚纠纷但还未起诉到法院之前,发现另方已在转移、变卖、损毁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离婚前发现对方转移财产怎么办?以上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最好及时咨询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根据具体情况为您出谋划策。想要了解离婚谈判、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房产分割、股权分割、遗产继承、分家析产、财富管理、协议起草,可私信咨询或电话咨询北京专业婚姻家事律师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