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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孩子会怎么判?离婚怎样争取子女抚养权?

发布时间:2023/04/13 作者:家理律师咨询网

  近几年夫妻离婚的案件比较多,婚前孩子就成了离婚中最大的受害者了。法院会根据特定的标准,对离婚孩子的处理作出相应的判决。一般来说,离婚时会设立一个抚养费,由一方给予其另一方,来确保存活离婚孩子的未来需要。双方也可以根据孩子年龄,家庭经济条件和同时享受双方家庭学习等四大原则,自己破局解决居住问题,比如,孩子可以轮流在父辈和母辈中调配着住,以满足孩子双方关爱的需求。此外,对于养育费,法庭也可能判决两方双方只要按贡献来分配离婚孩子的养育费。

    离婚时抚养权怎么分?

      离婚的时候,父母对于孩子是不会直接抚养的,而是会有一方将他们带回家中抚养,这对父母来说是一种情感上的伤害。因此在离婚之时,双方一般会考虑将孩子带走由谁抚养。但这个时候也需要注意子女对父母的感情。那么在离婚时,夫妻感情破裂孩子该如何判?

  一、抚养权的取得

  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是抚养权关系,而不是婚姻关系。父母是抚养子女的主体,但是并不意味着夫妻之间要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在离婚时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来取得抚养权,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履行抚养义务。首先要明确孩子和谁生活更好呢?

  一般来讲父母对于子女都会有一个共同的愿望或者是抚养教育义务,所以才会决定带孩子的一方是否对孩子更好一些。但如果夫妻之间感情破裂导致离婚时,子女并不由父母直接抚养,而是经过法院判决后由哪一方来共同抚养。那么这其中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子女随哪一侧生活;二是子女有没有跟随另一方生活。

 1、子女跟随哪一方生活

  一般来说,子女随哪一方生活,都是根据子女的年龄、身体状况、婚姻家庭情况等因素来决定,不会出现父母双方均要照顾孩子的情况。如果不是抚养方身体状况较差或者有其他不良习惯,那么就会比较容易得到法院的支持。

  一般来讲,父母双方都要照顾孩子时,由哪一方抚养较好呢?主要依据以下两个方面:

     (1)双方均有抚养能力;

     (2)子女随一方生活方便;

     (3)未成年儿女抚养权归属原则上应按照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处理。

      比如在离婚案件中,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年龄、身体状况、婚姻家庭情况等因素来决定谁带孩子更好一些。如果女方较大、或者女方有生理缺陷或者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也是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照顾的;如果男方比较大、或者有生理缺陷或患疾病等情况,对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也是不利的。


 2、有没有跟随另一方生活

  子女是否跟随另一方生活,还包括是否有跟随另一方生活。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双方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应本着有利于培养和教育子女的原则。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也不影响双方的共同抚养。如果双方因为家庭矛盾等原因导致离婚,在离婚协议中没有约定夫妻的抚养问题,而子女是否跟随另一方生活又不影响孩子未来成长的情况下,那么在父母未起诉要求子女跟随对方生活时,该子女就可以作为由谁来抚养。《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父母双方对子女抚养权进行协商或判决后未达成协议时,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或撤销。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或者撤销父母双方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协议;再就其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进行举证。

 二、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法律后果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子女在生活上需要抚养的是父母双方的共同抚养,因此也就不存在孩子不能随谁生活的问题。因此父母不能因为孩子生活在一起就拒绝承担义务。当然如果父亲与母亲离婚了,这一问题就是无权利义务关系。当父亲或者母亲没有履行抚养费期间所产生的费用也可以要求支付,但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尚未取得完全对双方有利的抚养权的父或母,有要求子女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也就是说只要子女尚未成年,就已经与父亲或母亲产生了抚养关系,那么即使是父亲或母亲没有履行自己义务而导致孩子生活在一起,同样也是有要求支付抚养费的权利的。

      以上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实践中关于离婚房产分割存在很多种不同的情况,具体法院如何判,还得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在诉讼离婚过程中收集相关的证据也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如果你有关于婚姻家事的法律问题需要解决,可以联系专业的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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