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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性婚姻可以离婚吗?

发布时间:2022/11/23 作者:家理律师咨询网
  提起离婚的原因虽各有不同,但提出离婚者无异均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但是在婚姻中,无性生活也是当事人提出离婚的原因之一,那么以无性婚姻为由能否判离呢?

  其实无性婚姻并不是婚姻法中所规定的离婚必备要件,无性婚姻只是能够在进行诉讼离婚的时候,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一项事实,从而来使法院支持你的离婚诉求。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和生效,原司法解释不再具有法律效力。《民法典》规定,无性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如果因无夫妻生活造成感情破裂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无性婚姻应当属于第五项之规定包含的情形,大概率可以得到支持。但是需要注意无性婚姻并不代表分居。

                                              

  其实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无性婚姻”就是有夫妻之名,未行过夫妻之实。而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也仅仅只规定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从而判决离婚。
  因此,无论是法律还是道德上来说,夫妻的任何一方都应当享有性爱的权利。在夫妻生活中,导致造成无性婚姻的原因基本分为两种:
  一、生理上的原因导致无性婚姻:
  因夫妻一方或双方因生理疾病导致夫妻双方无性生活,这种情况下双方应积极的就诊治疗,双方共同面对,解决问题,对经过治疗后确认难以治愈,且影响了夫妻感情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请的,根据《民法典》中相关表述,因无性生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可成为人民法院判离的认定依据。
  二、心理上的原因造成的无性婚姻:
  夫妻一方或双方因有心理疾病或心理障碍等不同原因不愿意与夫妻另一方性生活的,且在对方就此多次沟通提出后一方仍拒绝性生活的,此类情况证实了夫妻之间无感情或感情破裂。 因为夫妻之间是否有性生活,属于夫妻双方的隐私。相对来讲,不太方便取证。而为了减少对夫妻另一方的伤害。在此类涉及当事人隐私的案件中,当事人一般均会申请不公开开庭审理。而根据无性生活的原因不同,证据存在的形式也不尽相同。
  以上内容为无性婚姻的相关内容,如果您有需要的话,可联系我们相关离婚律师进行咨询,有任何婚姻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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