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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死亡后,遗产无人继承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2/11/02 作者:家理律师咨询网
  当生育率下降和人口老龄化等问题带给社会压力时。越来越多的家庭的出现导致被继承人去世却没有法定继承人。那么在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我国以上述中的情况,明确规定了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保障遗产在各支系中合理分配、实现财产的传承、发挥遗产育幼功能等方面具有重大作用。

  增加这条规定,更多的是为了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有代位继承权利,以此将更多家族成员纳入继承人的范围,有效减少了遗产无人继承的情况,更完满地解决了家族财富传承的问题。从另一个角度也就意味着家族财产有更大可能被自己家族亲人继承,而不会因为无人继承而归属国家,体现了国家对私人权利更有力的保障。


                                                                   



  当被继承人死亡时无子女,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已去世,继承人的兄弟姐妹也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可以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财产,继承人的个人财产还可以在其亲人中得以延续。也就是说,《民法典》扩大了继承人的范围,今后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可以依法代位继承。但有些问题也是需要注意的,比如:
  1、只存在子女的直系血亲,不论是孙子女、外孙子女,还是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或是再下一代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均可代位继承,而不受辈数的限制。
  2、被继承人的养子女或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等都可以代位继承。
  3当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
  4、代位继承的前提是被代位人存在有效的法定继承权,换句话来讲就是,如果因父或母丧失继承权,其晚辈直系血亲亦无代位继承权。此时,如果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不再作为法定继承人多分得遗产,而是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适当分给遗产。
  以上内容认为遗产继承的相关解答,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帮助,可以咨询相关遗产继承律师进行详细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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