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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只写一方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时间:2022/10/28 作者:家理律师咨询网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买房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婚姻也是人生中比较重要的选择。当婚姻期间买房的话,若只写一方的名字,属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吗?
  一般来说,婚后买房存在两种状况:
  1、属于共同财产的: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后一方或双方父母买房给子女的处理办法。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夫妻一方或双方出资买房,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以平分为原则。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 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房屋属于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除外。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介绍的房产分割问题问题,如果出现其他疑问或者纠纷,建议及时与律师沟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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