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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以购房的名义,将名下房产过户给我们,没有实际支付房款,离婚时怎么分?

发布时间:2022/05/07 作者:家理律师咨询网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参考目前房屋由谁居住,居住的时间,合同签订的购房款是否合理等因素判断您父母行为的性质,目前主要有两种处理方式:
(1)按照赠与处理。如因房屋已经由您双方居住较长时间,或是合同签订金额并不合理,无法体现买卖关系的话,法院很大可能会将该情况认定为“假买卖,真赠与”。因房屋登记于您二人名下,并且赠与行为已经完成,房屋会被视为您夫妻的共同财产。此时,建议您可以让您的父亲起诉您和您的妻子要求支付购房款,此笔款项需由您夫妻二人共同承担。
(2)按照买卖处理。因您未支付合同所约定的购房款,没有承担自己应履行的义务,此时您的父母可以以其名义起诉您要求解除合同。在此种情况下,如法院支持,则房屋仍旧属于您父母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不会参与到您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
因此,离婚律师建议如您想保全房屋的话,可以先让您的父母以解除合同为诉由,准备合同文件、曾要求您支付购房款的证据等材料,起诉要求解除合同,确认房屋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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