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如果走到尽头,没有必要强行继续,否则受伤的是我们自己,对于下定决心离婚的夫妻来说,离婚手续是相当必要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办理
离婚手续需要分情形讨论:
1、若双方就离婚事宜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并决定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那么通常需要有如下步骤:
(1)双方沟通并协商一致,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相关事宜共同起草离婚协议;
(2)协议起草完成后打印三份,但无需签名;
(3)后续夫妻双方携带离婚协议、身份证、结婚证、双方每人两张二寸近期免冠单人证件照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填写离婚登记申请。
(4)婚姻登记机关初审无误后,发给双方每人一份《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自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次日开始计算冷静期,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5)在冷静期满后的下一个三十日内,双方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但需要提醒您,若双方在此期间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即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可以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或户籍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且诉讼离婚不存在离婚冷静期的情况。也就是说,只要准备齐全诉讼离婚所需材料后提交立案申请即可,立案材料通常有: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房产证或其他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材料。诉讼离婚中双方若能达成一致意见,能够请求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效力相同。但需要提醒您,法官不判决离婚,您需要等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后才能够提起二次离婚诉讼。
尽早结束一段糟糕的婚姻关系,也可以尽早重获自由。以上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
疑问,或者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欢迎私信或留言,给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