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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婚前财产在婚后购买的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发布时间:2022/05/05 作者:家理律师咨询网

用婚前财产在婚后购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看婚后您是否有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行为,需要看婚后是否有加您配偶的名字,还需要看婚前财产是否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发生混同。如果有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行为,那就有对方的相应的房屋价值;如果有添对方的名字,那就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您的婚后财产没有单独存放在一张银行卡,与婚后财产放在一张卡里,那么婚前财产就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发生了混同,很难区分是用哪部分财产购房,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律师认为离婚时应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拿房方对另一方进行一些补偿。

具体的计算公式:给予另一方补偿数额=婚后夫妻已共同还贷数额(本金+利息)÷实际总房款(总房款本金+已还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格×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建议您区分清楚自己的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在不能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基础上,无论是以全款还是以贷款的方式购买,都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法院一般会按照平均分割的原则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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