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切换】

B北京

S深圳

S上海

咨询热线:13621183970
婚姻普法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文书下载> 婚姻普法> 北京房产遗嘱律师提醒立房产遗嘱的注意事项
相关动态

北京房产遗嘱律师提醒立房产遗嘱的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2/10/14 作者:家理律师咨询网

现在很多老人家在自己失去自理能力之前会立房产遗嘱,把自己的房产留给自己的子女,让子女利益得到充分保障,避免自己故去后产生多余争端。许多人会有疑问:房产遗嘱需要进行公证才能生效吗?

北京房产遗嘱律师提醒立房产遗嘱的注意事项

北京房产遗嘱律师提醒大家,房产遗嘱不是一定需要公证才能生效,没有公证的房产遗嘱也一样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由第三方公证后的房产遗嘱效力会更强。公证不是房产遗嘱生效、成立的要件,只要遗嘱符合法定形式,即使没有公证也是可以办理遗嘱继承,但是具有完成民事行为能力的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受欺诈或胁迫所立的遗嘱均为无效遗嘱。

那么,北京房产遗嘱公证需要找什么部门或机构进行办理呢?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一般是到被继承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在申请办理遗嘱公证的时候,也需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还需要申请人亲自前往公证机构办理。

北京房产遗嘱律师还提醒道,要携带齐全的证明材料包括遗嘱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受益人一方的身份证、户口本;遗嘱人与受益人系直系亲属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还有遗嘱人的婚姻状况证明;遗嘱所涉财产的权利凭证(如房产证);遗嘱文书等资料。

       在北京要找靠谱的房产遗嘱律师可以咨询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家理团队目前拥有50多位执业经验丰富的婚姻家事律师。他们毕业于国内和海外出名的法学院,具有深厚的知识底蕴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值得信赖。对房产遗嘱有疑问的均可进行详细咨询,家理律师为客户提供指导立嘱和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