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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代孕有哪些危害?

发布时间:2021/11/08 作者:家理律师咨询网

河北一高校女卫生间代孕广告被女生们抹掉,还有人写大段话劝阻拒绝代孕,非法代孕有哪些危害?代孕走入大家的视野,还是之前某明星代孕生子的八卦事件,热点虽早已告一段落,但是对于代孕与法律、道德、伦理的探讨却一直没有停止,今天我就借此机会来聊聊这个话题。

非法代孕有哪些危害?换句话来说,就是代孕有什么法律后果?

所谓代孕,其本质是一种辅助生殖手段。根据代孕母亲是否贡献卵子分为完全代孕(即代孕母亲不贡献卵子)与部分代孕(又称基因代孕,即代孕母亲的卵子需与委托方丈夫或捐赠者的精子结合成为受精卵)。而根据委托方是否支付代孕母亲报酬,又分为有偿代孕与无偿代孕。

稍微懂点法律的人,都知道,在我国,代孕是被明令禁止的行为。

卫生部于2001220日发布,200181日起正式施行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3条明确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因代孕行为而引发后续的遗弃行为,例如:因代孕出生的孩子存在先天性生理缺陷而加以抛弃,则有可能触犯《刑法》第261条的规定,构成遗弃罪。若遗弃行为造成孩子受伤或死亡的严重后果,还有可能成立遗弃罪与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的想象竞合犯。

从民法上讲,代孕相关的合同因违反了民法的公序良俗原则而自始无效,不受到法律保护。

例如: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陆建洪、周世英民间借贷纠纷案中,陆建洪与刘应友系夫妻关系,刘应友与周世英签订代孕协议,约定周世英为刘应友生下孩子后由刘应友支付其20万元代孕费用,小孩由刘应友抚养,双方约定:怀孕一个月后支付10万元,生下孩子后再支付10万元。

签订代孕协议当天陆建洪即支付周世英5万元,并写下借条约定三年内付清。后陆建洪要求周世英归还钱款,故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为该协议损害了社会公序良俗,所签订的借条不受到法律保护,判决驳回起诉。陆建洪上诉后,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从医学的角度讲,孕育生命本身对女性即是一种消耗,妊娠高血压、糖尿病、羊水栓塞等风险,贯穿着女性从怀孕到生育的全过程。当代孕行为无止境地消耗着女性的生命和健康,这也是女性本可以用来接受教育、努力工作获取劳动报酬的时间,而这是女性可能获得与男性平等的社会地位的可贵机会。

几万、几十万、亦或者上百万的代孕报酬多吗?

也许对涉世未深的大学生来说挺诱惑人,但当女性根本无意获取到这些利益,而是被父母、兄弟被迫去获取,又或者,当它需要以女性付出生命为代价,代孕对任何一个女性而言,必然是无法接受的。因为代孕会让女性的身体和生活变得越来越糟,也会让每一位女性更加担忧自己沦落为生育工具。

代孕相关的合同是无视我国的婚姻家庭制度,企图用金钱去实现不正当的生子目的,其行为违背了社会公德,损害了社会的公序良俗,不应受法律保护。

综上所述,高校的女生们抹掉,甚至写大段话劝阻拒绝代孕的行为,我认为是当代青年对法律,对自己有着深刻的清醒认知,值得每一个人为她们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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