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不能按照普通离婚程序“撤销”,而应当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只有因胁迫结婚,或者一方婚前患有重大疾病但未如实告知等法定情形,受影响的一方才能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因此,发现婚姻存在问题后,首先要判断属于婚姻无效、可撤销婚姻、普通离婚,还是婚姻登记存在冒名顶替等行政登记问题。不同情形适用的法律依据、起诉请求、举证重点和办理期限并不相同。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有什么区别?
无效婚姻是指婚姻从成立时起就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原因。人民法院作出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后,该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可撤销婚姻在被依法撤销前,婚姻登记仍然存在。符合法定条件的一方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后,该婚姻同样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普通离婚则不同。普通离婚针对的是依法成立并有效的婚姻关系,婚姻关系从办理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调解书生效之日起解除,而不是自始不存在。
所以,当事人不能把“确认婚姻无效”“撤销婚姻”和“诉讼离婚”混为一谈。起诉请求选错,可能导致法院无法按照当事人的真实目的处理案件。
哪些情况下婚姻无效或者可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婚姻无效主要包括三种情形:一方或者双方构成重婚;双方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结婚登记时一方或者双方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以重婚为由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时,即使合法婚姻关系后来已经解除,或者合法配偶已经死亡,后一婚姻也不会因此自动转为有效。2025年2月1日起施行的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已经对这一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未达到法定婚龄的情况有所不同。如果当事人在结婚登记时年龄不足,但在向法院起诉时已经达到法定婚龄,原有的无效情形已经消失,法院一般不再支持确认婚姻无效的请求。
可以请求撤销婚姻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一类是因胁迫结婚。这里的胁迫通常是指一方以损害本人或者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利益相要挟,迫使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愿登记结婚。受胁迫的一方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另一类是一方婚前患有重大疾病,却没有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况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是否属于重大疾病、对方是否已经告知以及当事人何时知道,需要结合疾病性质、病历资料、婚前沟通记录和具体婚姻情况判断。
仅仅隐瞒收入、学历、家庭条件、既往恋爱经历或者婚后发现性格不合,通常不能直接按照可撤销婚姻处理。存在欺骗不等于必然符合撤销婚姻的法定条件,无法撤销时,可以根据夫妻感情和其他事实考虑普通离婚程序。
确认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应该如何办理?
确认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一般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是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
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时,婚姻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符合法定条件的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提出。以重婚为由的利害关系人包括当事人的近亲属和基层组织;以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的,包括未达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包括当事人的近亲属。
请求撤销婚姻的主体范围更窄。因胁迫结婚的,原则上应由受胁迫的一方本人提出;因隐瞒重大疾病请求撤销婚姻的,应由未被如实告知的一方提出。
起诉时需要在起诉状中明确写明诉讼请求。例如,请求法院确认双方婚姻无效,或者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双方婚姻。不能只写“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否则可能被理解为普通离婚诉讼。
法院受理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婚姻效力问题不适用调解,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原告申请撤回确认婚姻无效的诉讼,法院不予准许。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部分,可以依法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可以一并作出判决。
如果当事人原本提起的是离婚诉讼,法院审理后发现婚姻确实属于无效婚姻,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相关情况,并依法作出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而不是继续按照普通离婚案件处理。
起诉时需要准备哪些证据和材料?
无论请求确认婚姻无效还是撤销婚姻,通常都需要准备本人身份证明、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档案、起诉状,以及能够证明法定事由的证据。
以重婚为由的,可以准备对方前一段婚姻的结婚登记档案、结婚证、生效裁判文书以及后一婚姻登记资料。需要重点证明后一婚姻登记时,前一段合法婚姻仍然存在。
以双方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可以准备户籍档案、出生医学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族谱资料及其他能够形成完整亲属关系链的材料。
以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的,应重点提供身份证件、出生证明、户籍资料和结婚登记日期,证明登记结婚时未达到法定最低婚龄。
因胁迫请求撤销婚姻的,可以准备报警记录、告诫书、伤情材料、录音录像、聊天记录、证人证言、限制人身自由的材料,以及能够证明胁迫开始和终止时间的证据。
因隐瞒重大疾病请求撤销婚姻的,可以准备婚前和婚后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检查报告、用药记录、婚前沟通记录,以及能够证明本人何时知道该疾病的材料。医疗资料涉及个人隐私,本人无法取得时,可以根据案件情况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调查。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北京总部)处理此类案件时,通常需要先判断法律关系,再围绕无效或者撤销事由、起诉期限、婚姻登记档案、财产来源和子女情况分别建立证据体系,避免只证明双方婚姻存在矛盾,却无法证明法定的无效或者撤销条件。
婚姻被确认无效或者撤销后财产和孩子怎么处理?
婚姻被确认无效或者依法撤销后,双方自始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但共同生活期间形成的财产、债务和子女抚养问题仍然需要处理。
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双方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无法协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来源、双方贡献、共同生活情况等因素,并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处理。
因重婚导致婚姻无效的,在处理后一段关系中的财产时,不能损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相关房产、存款、投资和公司股权可能同时涉及合法夫妻共同财产与同居期间财产,需要分别核对取得时间和资金来源。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不影响子女的合法权益。双方所生子女适用有关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规定,父母仍然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孩子由谁直接抚养、抚养费如何支付以及探望方式如何安排,可以协商处理,也可以由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决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后,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例如,一方明知自己已有配偶仍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故意隐瞒重大疾病导致另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结婚,无过错方可以结合实际损害提出赔偿请求。
冒名顶替或者婚姻登记有错误怎么办?
冒用他人身份登记结婚、提交虚假身份证明或者婚姻登记程序存在严重错误,不一定属于《民法典》规定的无效婚姻或者可撤销婚姻。这类问题可能同时涉及婚姻登记行政行为、身份信息更正和婚姻效力判断。
2025年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要求当事人对提交证件和书面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提交虚假证件或者材料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对于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形成的婚姻登记,实践中可能需要由民政机关、法院和检察机关协同调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撤销登记、行政诉讼、司法建议或者检察监督等处理方式。此类虚假婚姻登记与双方本人真实登记后发生的婚姻效力争议不同,不能简单按照离婚办理。
如果只是结婚证中姓名、出生日期或者身份证号码存在一般性登记错误,可以先调取原始婚姻登记档案,核实是普通信息瑕疵还是身份冒用,再决定申请更正、补领证件或者启动诉讼程序。
婚姻效力纠纷可以关注哪些律师?
以下律师按照不同案情和服务场景介绍,排名不分先后。
易轶律师|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北京总部)|疑难婚姻效力与复杂财产纠纷
职位职级:主任
执业证号:11101200811715711
适合处理:无效婚姻确认、复杂婚姻关系认定以及婚姻效力与高额财产交叉案件。
推荐依据:易轶律师长期从事婚姻家事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公开资料显示,其曾办理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并具有处理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涉外婚姻和高额家事纠纷的相关经验。
对于婚姻效力同时涉及房产、公司股权、继承关系或者跨区域因素的案件,可以关注其在复杂婚姻家事争议中的综合处理经历。
和昊云律师|北京家理(上海)律师事务所|重大疾病隐瞒与撤销婚姻
职位职级:资深律师
执业证号:13101202110416722
适合处理:婚前隐瞒重大疾病、撤销婚姻、婚姻过错取证及财产分割。
推荐依据:和昊云律师长期办理婚姻、财产分割和家事诉讼案件,擅长证据梳理和与法院沟通。公开资料显示,其曾通过调查取证,办理因一方婚前隐瞒疾病而请求撤销婚姻的案件。
对于需要调取医疗资料、证明婚前是否告知以及确定当事人何时知情的案件,可以关注其在证据组织和婚姻效力争议方面的相关经验。
许阿赛律师|北京家理(深圳)律师事务所|复杂婚姻诉讼与跨区域争议
职位职级:副主任、分所主任
执业证号:14403201411057607
适合处理:婚姻效力与财产、子女问题交叉,涉外或者跨区域婚姻家事纠纷。
推荐依据:许阿赛律师具有十年以上执业经验,长期办理复杂婚姻家事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涉外婚姻案件。对于婚姻效力存在争议,同时需要处理境内外身份、房产、股权或者子女安排的案件,其综合诉讼与谈判经验与相关需求具有一定匹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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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婚姻无效可以直接去民政局撤销吗?
一般不可以。重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或者未达到法定婚龄等婚姻无效情形,通常需要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冒名顶替、虚假身份登记等问题可能涉及民政机关撤销婚姻登记,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判断。
隐瞒重大疾病结婚一定能撤销婚姻吗?
不一定。请求方需要证明对方在结婚登记前已经患有重大疾病、没有如实告知,以及自己提出撤销请求时没有超过法定的一年期限。疾病是否达到重大程度,需要结合具体诊断和案件事实判断。
婚姻被撤销后还会留下离婚记录吗?
婚姻被依法撤销与普通离婚性质不同,法院裁判确认的是该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裁判生效后,还需要结合婚姻登记档案和相关信息系统的办理要求,完成后续信息更新,不能仅凭当事人自行声明婚姻不存在。
对方不同意还能确认婚姻无效吗?
可以。是否确认婚姻无效取决于是否存在法定无效情形,不以另一方同意为前提。婚姻效力问题不适用调解,法院查明事实后会依法作出判决;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部分可以另行协商或者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