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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莹洁律师《警法在线》细聊有关家暴的那些事儿

发布时间:2019/11/11 作者:家理律师咨询网

近日,四川巴中一位26岁女教师何某从14楼坠落身亡,持续引发了社会的关注。11月8日,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吴莹洁律师受邀担任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主办的《警法在线》栏目的直播嘉宾,同主持人郑磊共同探讨婚姻生活中的“家庭暴力”这一社会话题。
 
案件中,女教师何某在跳楼前曾和丈夫有过激烈的打斗,何某父亲经何某好友处也了解到,何某生前经常遭受家庭暴力。但死者的丈夫却坚称自己是清白的,也未有家暴行为。那么在实践中,怎么样的行为被认定为家暴呢?家暴的现象是否是普遍存在呢?
 
对此,吴律师在节目中谈到,我国在2016年颁布实施的《反家暴法》第2条对家暴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吴律师进一步解释说,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我们通常理解的人身伤害行为,这里对经常性的谩骂、恐吓等也定义为家暴行为,这种精神侵害可能在我们日常的生活中并没有被重视,好多人都觉得无非就是骂两句,没造成什么实质性的伤害。但是通过实际案件和社会普遍现象来看,精神侵害给受害者带来的伤痛比肉体伤害还要大,甚至可能会伴随受害者一生。
 
吴律师告诉主持人郑磊,根据全国妇联的数据统计,全国有30%的家庭存在家暴行为,这其中有90%是男方对女方的侵害。她说,在实际案件中,不只是夫妻之间,家庭成员之间也会存在家暴行为,从整体而言,家暴存在的现象非常普遍。
 

节目中,主持人还向吴律师问及“法庭对家暴的处理”问题,对此,吴律师介绍,法院对家暴行为的判罚,基本在三个程度上,一是民事赔偿,二是行政拘留,三是触及刑事犯罪。此外,吴律师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表示,在离婚案件的审理中,如果一方一旦被认定位存在家暴的行为,对于子女抚养权的争夺和财产的分割都将是非常不利的。
 
吴莹洁律师最后提醒广大听众,面对家暴,我们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不要容忍侵害的发生。而在实际案件中,对家暴行为的认定中,取证是重中之重,吴律师建议大家尽量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在律师的指导下,正确、有效地进行取证。

本期节目已于当日中午在AM828和FM100.6双频道播出。收听吴莹洁律师完整节目内容,请点击:
http://www.rbc.cn/audio/2019-11/09/cms1045262articl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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