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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继承房产却拒付姐姐补偿款 周旭东为当事人争取到30万遗产

发布时间:2021/03/11 作者:家理律师咨询网

近日,由家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旭东、张彬彬(实习律师)代理的一起遗产纠纷调解结案,帮助我方当事人张女士拿回了属于自己的30万遗产继承折价款。张女士为了感谢两位律师的全力帮助,特送来了“专业知识精湛 品德素质高尚”的锦旗表示感谢。



张女士的父母在过世前就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名下的房产归张女士的弟弟张先生一人继承。张女士和张先生在父母立遗嘱前签订了一份《遗产分割转让协议》,由张先生支付给张女士这套房产10%的折价款30万,张女士配合张先生办理房屋过户事宜。父母过世后,张先生催促张女士办理房屋过户,却不提30万补偿款的事,并以张女士不配合房屋过户为由,将张女士告上法庭。无奈之下,张女士来到家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想要拿回属于自己的遗产折价款。


接到张女士的案子后,周律师迅速了解了案情。经过权衡分析,周律师主张,虽然张女士和张先生签订的《遗产分割转让协议》没有进行公证,但是通过张先生与张女士微信聊天的记录足以证明,他对该协议内容事实予以确认。法院支持了我方的主张,判定张先生需支付给张女士30万的房屋折价款,并约定了付款日期。


父母名下的资产,儿女都同样有权利继承。从2021年开始,随着《民法典》的实施,在特定情况下,子女也有可能“不再继承”父母房产,如对遗产分割、产生继承纠纷等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给您提供专业的指导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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