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理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利萍、王司琦(实习律师)代理的一起继承纠纷案顺利调解结案,为我方当事人李大妈在不割裂亲情的情况下,顺利保住了房产。为感谢家理律师的多次奔波调解和专业帮助,李大妈为两位律师送来了“专业诚信、尽职尽责”锦旗表示感谢。
家理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利萍(右一)、王司琦(实习律师)(左一)收到锦旗
李大妈与李大爷婚后育有三子女,分别是李某钢、李某铎、李某琴。李大爷与李大妈婚后购买了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某小区403号房屋(以下简称403号房),该房屋是李大爷和李大妈的夫妻共同财产,但只登记在李大爷一人名下。李大爷于2009年10月12日去世,生前未留有遗嘱。
李某琴于2000年以照顾孩子为由常住403房屋,期间未曾支付任何共同生活费用,且与此同时将其个人所有房屋用于出租获得收益。共同居住期间不赡养老人,还对老人非打即骂,李大妈无奈于李某琴的恶劣行径,曾多次报警自救。2009年,因实在无法忍受与李某琴继续生活在同一屋檐下,李大妈通过诉讼终于让李某琴搬离403号房屋。
2021年,因李大妈日渐衰老,腿脚不便,想将403号房产继承至自己名下,以此置换一有电梯或者一层的房子,以便生活。李某钢、李某铎均认可母亲的提议,甚为配合,但李某琴想把403号房产占为己有,拒不沟通继承事宜,态度极其强势。
无奈之下,李大妈及其子李某钢、李某铎一同来到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希望能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让李大妈能保住房子安享晚年。
老人如此境遇王律师感到甚为痛心,能做的唯有尽全力帮助老人讨回公道,争取利益最大化。
王律师耐心细致地询问李大妈相关案件情况,得知李大妈只是希望能保住房产,女儿能将户口迁出。出于亲情,老人并不介意给女儿部分房款份额,卖完房后愿意给女儿一些折价款。王律师认为可以以诉促调的方式来解决,争取在不割裂亲情的情况下为李大妈保住房产。
为此王律师迅速开展工作,一直积极主动推进案件进程,多次联系法官说明我方情况,积极为双方谋求调解的可能。为寻找相关证据材料,她到房产局等不同部门调查取证,并细致整理出房屋档案材料、老人日常花销流水等重要证据并制作成清晰的证据目录。
最终在王律师的耐心帮助下,双方当事人出于对亲情的考虑,选择各自适当让渡利益,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李大爷名下403号房屋由李大妈继承并所有;李大妈给付李某琴房屋折价款20万元。
在王律师看来,夺回房产继承权固然重要。但通过诉讼的方式,并不能真正解开母女的龃龉隔阂,反而会有亲情破碎的风险。
对于此案,最佳方案是为李大妈争取利益最大化的同时,用最平和的手段化解纠纷,弥合亲情。最终,在王律师的多方努力下,运用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亲人间的对抗情绪,李某琴同意将户口迁出,既帮助李大妈保住了房子,亦为亲情维系留下了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