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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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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若婆婆出资时有协议约定或在房产登记时有协议,则协议约定优先。如果婆婆买房时或登记时未明确是单独赠与男方的,则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
房屋所有权已归对方,在您不配合办理过户的情况下,对方通过一定的方式,可以变更登记后卖房,不需要您配合。
在家庭关系中,因遗产继承而引发纠纷的现象越来越多,其中有很多家庭都因为遗产问题闹上法庭。尤其是在进行房屋遗产继承的时候,多名继承人分割一套房产总是容易产生争议。
离婚时,离婚协议约定或者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确定房屋有子女份额的,实践中经常出现离婚后一方反悔的情况,对于能否反悔,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各法院在审判实践中也未达成共识,故经常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况。我们认为,此类赠与系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具有不可撤销性。
一般来说,男女双方结婚后,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对该房屋有约定,则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无论是一方或双方父母出资为男女双方购房,无论是否全款出资或是出资首付款,无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都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如果您是通过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解除婚姻关系的,双方在已备案的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归一方,协议生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因未办理登记手续,并未发生物权变动,只有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才会发生物权变动,因此建议享有房屋一方尽快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