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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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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时,如果您是女方,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中照顾女方的原则要求法官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女方进行适当倾斜。
如果您是通过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解除婚姻关系的,双方在已备案的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归一方,协议生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因未办理登记手续,并未发生物权变动,只有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才会发生物权变动,因此建议享有房屋一方尽快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保障自己的权益。然而,如果此房屋仍有贷款未偿还,银行作为抵押权人一般不会同意办理过户手续,具体需要咨询银行的态度。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以及您的问题描述,您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与他人同居,并不构成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但是如果您的同居对象仍然处于与他人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则您与其的同居行为可能会导致其配偶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婚,并且在离婚时另一方可以以您的同居对象存在“与他人同居”这一婚姻过错为由,要求对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多分,且额外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进行分割,其中也包括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在离婚时确定承担的比例。
根据法律规定,在双方离婚时,应当对孩子的抚养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孩子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对于是否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完全取决于您是否有在离婚后抚养孩子的意愿。但是,争取了孩子的抚养权也并不一定就会得到法官的支持,法官会根据多个因素综合判断孩子由哪一方抚养更有利于未成年子女。
孩子属于女方婚前与他人所生孩子,在与您结婚时您已知晓该情况,女方与您结婚后孩子成为您的继子女。在这种情况下,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不存在其他婚姻过错的情况下,原则上来讲会均等分割您与女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不排除法官会根据照顾女方的原则适当对女方进行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