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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遗产继承登记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2/09/30 作者:家理律师咨询网

房屋遗产继承是遗产继承纠纷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形式,很多家庭会因为房屋继承纠纷处理不好而分崩离析,甚至兄弟姐妹反目成仇,老死不相往来。所以通过全面了解房屋继承来减少不必要的家庭矛盾非常关键。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办理房屋遗产登记的注意事项。

办理房屋遗产继承登记注意事项

1、公证书办理不再单凭一份公证遗嘱

在民法典生效以前,只要有一份公证遗嘱到公证处就能够很顺利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但是从今年1月1号民法典生效以后,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因为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写了多份内容抵触的遗嘱,不管是公证的还是自书的,仅以日期靠后的那一份为准。这样一来,公证处无法确认您所持有的遗嘱是不是后来那一份,所以说,您想要办理继承自己父母遗产的继承权,仅靠一份遗嘱还不行,还要有其他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都到场,只要有人对遗嘱提出的质疑,公证处就不给您办了。

办理房屋遗产继承登记注意事项

2、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更为严格

直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中心所要求的手续比公证处更多且更为严格。同时很多不动产登记中心也会建议当事人通过公证或者法院诉讼的路径去办理房屋遗产继承登记,因为他们也嫌麻烦,还要派相关工作人员去调查之类的。

3、去法院起诉成本比较低

去法院诉讼,通过调解或者判决来确定继承权,例如您有兄弟姐妹,都是父母的法定继承人;再比如说父母,其中一人过世了,另一人还在世,对于过世的那位的遗产,您和在世的这位都是过世的那位的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或者说父母都过世了,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当中还有人在世,那么您和他老人家同为父亲或者母亲的法定继承人,那大家必须商量好,或者按照遗嘱一人当原告,其他人当被告提起继承权纠纷诉讼,拿到生效法律文书,就可以顺利的办理房房屋过户了。

希望就是关于房屋遗产继承登记的几点注意事项,希望大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有效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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