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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22/09/16 作者:家理律师咨询网

遗产继承是很多家庭不得不面对的一个话题,尤其是在子女众多的家庭当中,遗产的继承更是需要兼顾多方利益才能维持家庭的和睦,但是要想面面俱到,谈何容易?今天,我们就来认识一下关于遗产的继承几个常见问题。

遗产继承常见问题解答

一、子女不同意,或者子女不全在场,遗嘱是否有效?

继承时,应当让所有继承人到场。当然,此时若有些继承人因各种因素所限制不能亲自到场,也可委托他人,比如,出具委托书,委托某某人代自己办理继承事宜,这种委托书应当经过公证。任何子女不能在未征得遗产的继承权人的一致同意之前,对遗产进行私下分配和处理,这都属于非法侵占罪,这个可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

二、继承权和承租权,是否可以继承呢?

至于公民房产的承租权是否包括在“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内。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承租人去世后,继承人无权单方处分承租权。至于其他的继承权利,与此雷同,要视乎双方的具体约定而判断。原则上,只要理据充分,继承得当,权利是可以得到主张。

遗产继承常见问题解答

三、胎儿是否有继承权?

胎儿尚未与母体分离,不是独立的自然人,不能依据民事权利能力的一般规定进行保护。但出于对生命的尊重,民法典设立了胎儿利益特别保护制度,规定在涉及遗产的继承时,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有继承遗产的资格和权利。

四、如何立一份公正的遗嘱?

所有遗嘱必须为真实遗嘱,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立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非被欺骗、胁迫所立。遗嘱人在生活过程中,随着意志的变化,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如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后面立的遗嘱为准。

以上就是关于遗产继承的几个常见问题以及简要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做好财产继承工作,另外,还是建议大家在对相关法律知识不明确的情况下,可以找一位比较权威的律师来进行咨询并进行相关业务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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