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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律师‍讲解诉讼离婚的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3/03/30 作者:家理律师咨询网

诉讼离婚是指婚姻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调解或判决的离婚制度。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是不能就是否离婚、女抚养问题或者财产分割等达成一致意见,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今天诉讼离婚律师‍为我们讲述诉讼离婚的相关规定。

1.婚姻当事人原则上应出庭

由于离婚案件具有人身专属性,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仍应出庭,但本人不能表达意思的可以不出庭。因此,原则上婚姻当事人应出庭,对特殊主体予以例外规定。但在离婚案件中,并非当事人不出庭就无法审理,若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出庭的,当事人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以说明原因。

诉讼离婚律师

2.当事人可以申请不公开审理.

离婚案件涉及个人隐私,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3.因一方当事人死亡终结离婚诉讼

在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应当终结离婚诉讼,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因一方死亡而自然终止。

4.当事人重复诉讼的例外规定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如双方当事人感情确已破裂或符合特定情形的,经调解仍未和好,应准予离婚。若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不可在6个月内又起诉,但可在6个月后再提起离婚诉讼。上述对重 复起诉离婚的限制仅限于原告,若由被告起诉离婚的,则不受上述条件和时间的限制,即被告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可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

诉讼离婚律师‍特别提醒,宣告离婚判决的,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因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双方当事人之间仍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若一方或双方在此期间又缔结婚姻,则构成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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