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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遗产继承律师:遗嘱的必要性

发布时间:2022/12/08 作者:家理律师咨询网

遗产继承,是指继承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北京遗产继承律师对于大家在遗产诉讼咨询中经常提出的问题,做简要法律知识小科普,给大家参考一下。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之前一则关于遗产继承的新闻,引发网友广泛关注。38 岁的北京丰台人杨某去世后留下一套未还完贷款的商品房。其父母双亡、未婚未育,无兄弟姐妹、祖父母等,生前也未留下遗嘱。其舅舅在认为自己可作为杨某遗产继承人的情况下代偿了部分房贷。法院判决认定丰台区民政局为杨某遗产管理人,其舅舅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未能继承房产。

对此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提示,根据《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顺序是分为一级继承顺序:父母、子女以及配偶;二级继承顺序: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弟姐妹。当一级顺序继承人继承缺失时,会由二级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案件中杨某的房属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政府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遗嘱继承适用的条件有哪些?在适用遗嘱继承前应先确定没有遗赠抚养协议,因为根据法律规定,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优于遗嘱继承;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合法有效;遗嘱指定的继承人享有继承权,即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也未放弃继承权。

遗嘱的常见形式有哪些呢?公证遗嘱,法律效力显著;自书遗嘱,重点在遗嘱人亲笔书写;代书遗嘱,委托他人代写的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录音遗嘱,用录音设备记录口述遗嘱,也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口头遗嘱。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能够运用丰富的继承法律知识,为当事人提供贴心的遗产继承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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