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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涉外离婚律师在办理协议离婚时有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2022/07/25 作者:家理律师咨询网

在一般情况下,北京涉外离婚律师在办理协议离婚时主要流程有三步,首先在受理之后要求双方的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等级声明书》,此过程需要由婚姻登记员来监视并签名,然后对证件、材料的合规情况进行审查,询问相关情况,如果符合离婚条件的话,当场就可以予以登记。那么北京涉外离婚律师在办理协议离婚时当事人需要哪些具备条件呢?

北京涉外离婚律师在办理协议离婚时有哪些条件

1、两方必须是自愿离婚的,并都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两人也必须要对子女的抚养、财产、债务等有关事项达成一致的商讨结果。

3、原本的结婚等级手续必须是在我国的内地办理的。

4、双方需要共同到所在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等级机构办理。

满足了以上条件,双方当事人还需要准备有关的材料。如果是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或是出国留学的人员还需要持有本人的有效护照或是其他的有效证件,我国内地的须准备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户口卡上婚姻状况需要注明的是“有配偶”,未注明是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变更的。除此之外,还需要准备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和我国婚姻登记机关或是驻外使馆颁发的结婚证,加上双方两张2寸单人近期免冠照片。准备好了这些材料,也满足以上的条件,就可以按照流程办理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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