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圈的短命鸳鸯越来越多,为了避免婚后发生争议,很多明星结婚前都会签订婚前协议。协议的内容五花八门,比如张柏芝与谢霆锋约定:无论由于什么原因离婚,孩子必须归张柏芝抚养。小S与许雅钧约定:不准干涉对方的社交生活,包括男方去夜店。田亮与叶一茜约定:叶一茜在婚后不许拍戏,只准做主持人和参加活动。周杰伦曾霸气表示,如果签订婚前协议还不如不结婚。话虽如此,周杰伦与昆凌也签过婚前协议,只不过内容不是关于财产方面,而是约定昆凌婚内不能与他人拍吻戏。
近日,大S跟具俊晔闪婚事件备受关注。据台媒报道,二人已经签订婚前协议,约定大S的婚前财产全部留给自己的两个孩子,婚后由具俊晔赚钱养家。这样一来,大S之前赚的钱还是属于自己的,具俊晔却要赚钱养活一家人,这让大家纷纷佩服大S的精明。
山盟海誓,不如一纸协议
其实,婚前协议在西方国家早已不是什么时髦的词汇,美国甚至制定了《统一婚前及婚姻协议法》,专门对婚前及婚内协议问题加以规范。近些年来,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及法律意识的增强,婚前协议开始进入中国人的视野,不过也主要流行于娱乐圈和豪门大族之中,在平民之间远未普及。
中国人崇尚“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爱情誓言,一向有“谈钱伤感情”的观念,认为如果将感情与物质混为一谈,感情就不再纯粹,还有结婚的必要?有人虽有签订婚前协议的想法,但也往往因为担心引起信任危机而作罢。然而现实很残酷,且不说出轨、三观不合等原则性的问题,哪怕是鸡毛蒜皮的琐事,都可能导致夫妻分道扬镳,甚至走上诉讼离婚之路。
实践证明,绝大多数离婚诉讼都涉及财产纠纷,很多夫妻在法庭上为了自己的利益吵得面红耳赤,撕得你死我活。此时,所谓的誓言,所谓的感情,所谓的信任,都已经成为不堪回首的往事,眼下也只能谈谈钱了!假设双方当初签过婚前协议,离婚时按照协议将各种事情安排得妥妥当当,何至于闹到公堂,不仅耗时耗钱,就连彼此间仅剩下的一丝好感也荡然无存?
建议六类人签订婚前协议
婚前协议中,最重要的是关于经济问题的约定。双方可以约定结婚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也可以约定家庭生活费、子女抚养费、父母赡养费、房屋按揭费等费用的承担问题。当然,经济状况、感情基础不同,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的重要性也不一样,但强烈建议以下六类人群签订婚前财产协议。
(一)双方收入差距较大、感情基础薄弱的。比如闪婚的,大龄剩男剩女为了结婚而结婚的。
(二)婚前有特殊财产的。比如股权、期权等,这类财产如果在婚后发生增值,增值部分可能会被划入夫妻共同财产,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
(三)习惯AA制的。有些人比较独立,有AA制的习惯,签订婚前财产协议,能够更有效地保护婚前个人财产。
(四)双方家庭财富差距悬殊的。比如老夫少妻的婚姻,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可以减少图财之嫌。
(五)家族联姻的。这种婚姻不仅是两个人的结合,更是两个家族的结合,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可以防范家族财富外流的风险。
(六)再婚家庭,尤其是“夕阳恋”再婚的。这类人群面临的问题较多,比如赡养问题、遗产问题、子女态度等,如果不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未来有可能会出现很多的麻烦。
签订婚前协议有很多注意事项,比如,要明确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约定不明的相当于没有约定;明确婚前债权债务,不要隐藏任何财产,否则被隐藏的财产可能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不得干涉婚姻自由,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否则协议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不要约定抚养权、探视权等应当由法律规定的人身权利的内容,不要约定“净身出户”等显失公平的条款,这类内容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可见,签订婚前协议是一门学问,涉及的专业问题很多,思虑不周就可能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被判无效,或者因为约定不明确而引起纠纷,最好寻求律师等专业人士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