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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则与实务

发布时间:2025/06/18 作者:家理律师咨询网

一、核心问题

当夫妻离婚系因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如重婚、家暴、遗弃等)时,共同财产的分割是否受影响?过错方是否需承担“少分”后果?本文结合《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从过错认定、财产分割原则、证据要求及实务操作四方面进行解析。


二、法律依据与过错情形

(一)过错情形的法定范围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若一方存在以下行为,可主张少分或不分财产:

  1. 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
  2. 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
    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明确规定,若一方存在重婚、家暴、遗弃、虐待等严重过错,另一方可主张离婚并请求损害赔偿。

(二)过错性质对财产分割的影响

  1. 一般过错
    • 如偶尔争吵、轻微矛盾,不直接影响财产分割,仍按均等原则处理。
  2. 重大过错
    • 若过错行为导致婚姻破裂(如长期家暴、多次出轨),法院可判令过错方少分财产,但需结合过错程度、损害后果综合判定。

三、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与比例

(一)均等分割为基础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

(二)过错方少分的情形

  1. 举证要求
    • 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或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的过错行为(如报警记录、悔过书、医疗证明等)。
  2. 分割比例
    • 法院可判决过错方少分5%-20%,具体视过错严重性、财产规模而定。例如:
      • 长期家暴导致子女受伤:过错方可能少分10%-15%;
      • 转移财产数额巨大:过错方可能少分15%-20%。

(三)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

  1. 独立于财产分割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无过错方可另行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额通常为5万-10万元(参考地区经济水平)。
  2. 与财产分割的关系
    • 若已通过少分财产体现惩罚,法院可能降低或驳回精神赔偿请求。

四、实务操作与证据准备

(一)过错行为的举证要点

  1. 家暴类
    • 报警回执、伤情鉴定报告、医院诊断证明;
    • 证人证言(如邻居、亲友)、家暴现场照片/视频。
  2. 出轨类
    • 聊天记录、亲密照片/视频、酒店入住记录;
    • 第三者证言、悔过书、保证书。
  3. 转移财产类
    • 银行流水(异常转账)、房产交易合同、虚假债务凭证;
    • 申请法院调查对方名下股票、基金、境外账户。

(二)财产范围的界定

  1. 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区分
    • 婚前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归属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分割范围;
    • 婚后工资、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属共同财产。
  2. 特殊财产处理
    • 公司股权:需评估价值并考虑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
    • 房产:若登记在过错方名下,可主张折价补偿或重新分割。

(三)分割方案的选择

  1. 协商优先
    • 双方可约定过错方少分比例(如60%:40%),但需书面协议;
    • 风险提示:若协议显失公平(如过错方分文不得),法院可能干预调整。
  2. 诉讼分割
    • 法院根据过错程度、财产来源、双方经济状况综合判决。例如:
      • 过错方长期掌握家庭经济大权:可判令其少分并支付抚养费;
      • 无过错方为家庭付出较多(如辞职育儿):可适当多分。

五、总结

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时,财产分割需遵循以下规则:

  1. 过错认定:需符合《民法典》明确规定的情形(如家暴、转移财产),并提供充分证据;
  2. 分割原则:以均等为基础,结合过错程度、财产贡献、子女利益等因素调整;
  3. 赔偿独立:精神损害赔偿可单独主张,但可能与财产少分重复评价;
  4. 风险防范:提前收集证据(如录音、录像)、避免冲动签署不平等协议。

建议在专业律师协助下,针对性布局证据链,合理主张权益,同时注意诉讼策略(如合并提出财产分割与损害赔偿),以实现法律与实质公平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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