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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著名婚姻家庭律师介绍夫妻共同财产

发布时间:2023/02/13 作者:家理律师咨询网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是指婚姻关系发生效力的期间,即从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之日起至婚姻关系消灭之日终止。恋爱期间订婚期间算婚姻关系存续期。婚姻当事人在起诉离婚期间一审判决未发生效力或者在上诉期间,即使夫妻分居也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姻关系因离婚、夫妻一方或双方死亡而消灭。北京著名婚姻家庭律师‍表示夫妻共同财产有以下项:

北京著名婚姻家庭律师

1、工资、奖金以及生产、经营的收益

在我国实行婚后财产共同制下夫妻婚前个人财产的所有权原则上不因婚姻关系的成立而改变;如果将个人财产用于投资不管这种投资是在婚前还是在婚,本金仍归原所有者个人所有,但这些财产通过生产、经营得到的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是人身权和财产权的结合,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财产权带来的经济利益。无论夫或妻谁是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从中获得的收益都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对于婚前一方完成的知识产权,婚后才获得收益或者婚前虽然完成了,但婚后经过一段时间其知识产权才带来更大的收益,这两种情况下的知识产权收益还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也应列为夫妻共同财产。

3、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

继承发生在继承人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人通过继承而得到被继承人的遗产依法归夫妻双方共有。这是因为我国继承制度规定的继承人均是与被继承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自然人,这些继承人在继承遗产前往往对被继承人尽过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只有继承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有才是公平合理的。

北京著名婚姻家庭律师‍表示还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个规定是将法律无法详尽列举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得到财产的具体形式统统纳入其中。从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看,其他应当归夫妻共有的财产主要包括劳动报酬、福利、证券投资收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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