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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和赠予有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2022/11/08 作者:家理律师咨询网

  婚姻关系不仅会带来身份关系的变化,也会对夫妻的财产关系产生影响。我国法定的夫妻财产制是共同共有,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夫妻双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划分。婚内财产协议签订后,一方可能会出现反悔的情形,声称实为赠与,要求撤销赠与。那么,婚内财产协议和夫妻财产赠与究竟有何区别?

                                                                            

  首先,夫妻财产约定和夫妻财产赠与,产生的法律后果肯定不一样。原则上来说,赠与是赠与,婚前财产约定是婚前财产约定。在《民法典》中,两者最大的区别是:赠与协议可以撤销,婚前财产约定不存在撤销的问题。
  为了保护赠与人的权益,法律给了赠与人两项撤销权:一是赠与协议签订后,但是还没有去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或者动产尚未交付,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二是赠与完毕后,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或者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话,赠与人也可以撤销赠与。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一旦签订,即使没有去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也仍然会产生法律效力。并不是无偿赠与。这种财产约定,是基于夫妻关系、伦理关系、家庭关系,甚至是一种无法对外人言说的私密关系,而订立的财产约定。完全是夫妻二人意思自治的产物。所以,任何一方都没有撤销权。
  所以,当涉及到房产这种价值较大的不动产时,《民法典》中明确规定的,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注意,只限房产,而且仅限100%归一方所有的房产。
  最后,婚姻家庭律师提醒大家:涉及到房产时,即使双方签订的是《婚前财产约定》,也会当作《赠与协议》来处理。所以,夫妻签完《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后,不管房子是不是过户,立即产生法律效力。但是,为了稳妥起见,最好办理一下过户手续。
  以上内容为财产协议与赠予行为区别的相关问题解答,如果您有需要的话,可联系我们相关婚姻律师进行详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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