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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动态

2022/04/08利用实际抚养事实,为女方变更龙凤胎中的女儿之抚养权

夏女士与刘先生之前签署离婚协议,约定两岁半的婚生龙凤胎刘小妹(女)、刘小弟(男)均由男方抚养,与男方共同生活,夏女士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双方于当日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后,因刘先生工作繁忙且其母亲身体欠佳,抚养两个孩子确有困难,双方重新达成协议,约定“将女儿刘小妹暂时交由夏女士抚养。”按照该协议约定,一直由夏女士抚养。之后刘先生要求接回刘小妹,夏女士未应允,并向法院提起变更刘小妹、刘小弟抚养权

2022/04/08上市公司股东离婚案,一审女方分文未得,二审获得4000万

黄女士系德裔华人,苏先生是作为国内某高校的教授,之后苏先生与黄女士定居北京。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合,双方争吵不断。黄女士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苏先生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苏先生在LP公司的股权。

2022/04/08婚前房产婚后加名欲反悔,全力为当事人保住房产

经过法院的公正审理,王先生在房产上加名的行为并没有被认定无效,李女士的房子最终得以保住,这与律师团队专业高效的办案水平是分不开的。

2022/04/08强调以结婚为目的购房,为女方分得男方婚前房产

陈女士与尹先生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获得尹小弟的抚养权,分割男方婚前在天津购置的一套房产、以及婚后双方在北京购置的一套房产以及男方拥有的30万公司期权。

2022/04/08婚内出轨不一定构成法定过错,为男方规避离婚损害赔偿

吴女士系北京某报社主任助理,刘先生系天津某银行职员。双方因工作关系而长期两地分居,导致感情淡漠。吴女士发现刘先生出轨,导致双方感情进一步恶化。吴女士向天津某法院起诉要求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女由吴女士抚养,刘先生每月支付15000元抚养费;因刘先生存在婚内出轨行为,应赔偿吴女士2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分割刘先生名下价值约5万元的股票,要求多分刘先生自结婚至诉讼时的工资收入330万元,因刘先生在第一次起诉

2022/04/08女方出轨,助我方当事人多分财产获补偿

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孙先生如愿获得了其中一个孩子的抚养权。在财产的分割方面,法院采纳了我方提交的证据,确认张女士存在有违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过错方,因此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无过错方孙先生进行了一定的倾斜,孙先生多分得上百万资产。